Maintenance

请登陆新网站: www.dapperak.org

霹雳民主行动党活动

Thursday, September 2, 2010

大家以客观的角度来看黄明志的《呐!》短片! 看看粗话是否会造成国家动乱?

 图:黄文标(左)与郑福基为推介宴会演讲光碟赞好,和希望可以客观角度看《呐!》短片。

(怡保2日讯)

全国社青团副宣传秘书黄文标针对大马音乐创作才子黄明志因《呐!》短片被国阵政客当国家公敌,显示由巫统以种族输赢论主导国家53年后,逐渐害怕外界的批判而患上杯弓蛇影的窘境。


也是行动党德彬丁宜区州议员的他今天是与行动党霹雳州副组织秘书郑福基推介只需乐捐10令吉就可获得由林吉祥,邓章钦,倪可敏和黄泉安等主讲者的宴会光碟后。表示我国是民主和有法制的国家,任何人没有面对司法定案,不可以就凭自己的主观和怀有政治议程的观点来衡量。强行要黄明志公开道歉,甚至扬言呼吁动用任何法令来对付黄明志。但来自巫统相关和政府官员的胡言乱语就格外开恩,这问天理何在?

黄文标指黄明志在短片里使用粗话向种族沙文主义者枪声,难道粗话就会造成国家动乱?如果认为黄明志作品有文化粗糙,那么其它拥有暴力和粗话的卖座电影不就会到来更大的伤害?所以他本人会为任何没机会上网,而想看清楚《呐!》短片的民众,他愿意把下载的短片录制在光碟让人民回家观赏后才为此课题给予客观的看法。有兴趣者可以联络他0165657856或服务中心052535734。

1 comment:

  1. 听不习惯的人,觉得粗口粗俗。

    向我,粗口已经是一种笑话,融合在语言中,简直是增添了不少乐趣。

    粗口在人的印象中,就因为当初所命名为“粗口”,一个贬义词让人觉得它,没有文化、不尊重。

    加入当初“家妻”二字一词创为“家妓”,又会有如何成效?

    何必在乎,何必在乎。

    PS:我不偏向明志,不赞扬、不怒骂,重点不是在创作中是否带有粗口,只有粗人才会仅关注在粗口当中,然而时事人、时下人看的是.....事情、时事、事发的严重性.........

    仅请马华总会长,个各方面发表意见,既然已表明以粗口创作(我完全听不到这首《呐》里面有粗口成分)的不良作风危害国体,那么就继续向他发表、表示的憎恨并批评种族歧视、制造种族纠纷、发表种族性煽动言论的做法,表示表示。别仅关注粗口:)

    ReplyDelete

 图:黄文标(左)与郑福基为推介宴会演讲光碟赞好,和希望可以客观角度看《呐!》短片。

(怡保2日讯)

全国社青团副宣传秘书黄文标针对大马音乐创作才子黄明志因《呐!》短片被国阵政客当国家公敌,显示由巫统以种族输赢论主导国家53年后,逐渐害怕外界的批判而患上杯弓蛇影的窘境。


也是行动党德彬丁宜区州议员的他今天是与行动党霹雳州副组织秘书郑福基推介只需乐捐10令吉就可获得由林吉祥,邓章钦,倪可敏和黄泉安等主讲者的宴会光碟后。表示我国是民主和有法制的国家,任何人没有面对司法定案,不可以就凭自己的主观和怀有政治议程的观点来衡量。强行要黄明志公开道歉,甚至扬言呼吁动用任何法令来对付黄明志。但来自巫统相关和政府官员的胡言乱语就格外开恩,这问天理何在?

黄文标指黄明志在短片里使用粗话向种族沙文主义者枪声,难道粗话就会造成国家动乱?如果认为黄明志作品有文化粗糙,那么其它拥有暴力和粗话的卖座电影不就会到来更大的伤害?所以他本人会为任何没机会上网,而想看清楚《呐!》短片的民众,他愿意把下载的短片录制在光碟让人民回家观赏后才为此课题给予客观的看法。有兴趣者可以联络他0165657856或服务中心052535734。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1 Response to "大家以客观的角度来看黄明志的《呐!》短片! 看看粗话是否会造成国家动乱?"

  1. Anonymous Said,

    听不习惯的人,觉得粗口粗俗。

    向我,粗口已经是一种笑话,融合在语言中,简直是增添了不少乐趣。

    粗口在人的印象中,就因为当初所命名为“粗口”,一个贬义词让人觉得它,没有文化、不尊重。

    加入当初“家妻”二字一词创为“家妓”,又会有如何成效?

    何必在乎,何必在乎。

    PS:我不偏向明志,不赞扬、不怒骂,重点不是在创作中是否带有粗口,只有粗人才会仅关注在粗口当中,然而时事人、时下人看的是.....事情、时事、事发的严重性.........

    仅请马华总会长,个各方面发表意见,既然已表明以粗口创作(我完全听不到这首《呐》里面有粗口成分)的不良作风危害国体,那么就继续向他发表、表示的憎恨并批评种族歧视、制造种族纠纷、发表种族性煽动言论的做法,表示表示。别仅关注粗口:)

    Posted on September 2, 2010 at 1:17 PM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