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与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争论再度升级,在前首相在星期日的两任会面中指责其继承者将马来西亚成为一个“警察国”后,阿都拉打破6个月来的沉默所作出的反驳,而过去几天内阁部长和巫统领袖都纷纷向敦马发出攻击。
一些人问究竟谁应该获得支持,是阿都拉或者是马哈迪?当中并没有支持任何一个人的必要,最重要的是支持良好的和真理,以及对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带来最大益处的。
如果阿都拉的做法是对国家有利的,他就应该得到赞扬和支持。如果是相反的话,他就应该受到批评和反对。
马哈迪也是一样,虽然他出任首相长达22年后,现在发表这样的言论是令人感到伪善。无论如何,如果他现在所提出的对国家带来利益,他也应该拥有发表的权利、甚至获取支持,就算这与他出任首相时记录相径而弛。
例如,如果马哈迪现在提出打击阿都拉政权下的贪污和滥权的言论,他值得获得机会发言甚至是支持,但在任何情况下他必须对掌权时的猖狂贪污、朋党、裙带、滥权和丑闻负上全部责任,无可逃避。
这也是为什么在上周日马哈迪表示马来西亚已经成为一个“警察国”后,阿都拉应该回应道这是马哈迪掌权22年来的产物,而前两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以及敦胡先翁早在80年代就指责马哈迪将马来西亚成为一个“警察国”,特别是内安法令的茅草行动大逮捕以及关闭报章。
我们应该感谢马哈迪提出的“警察国”课题,虽然阿都拉的政权还不至于犯下马哈迪掌权时候的最坏情况。相关的问题是,阿都拉在上任首相3年来采取了什么措施确保这个情况不会重现,并完全拆除还存在并随时可以运用的警察国架构、机制和法律。
不久后一些在现阶段不可思议的问题2将会越来越可能发生,例如:
如果马哈迪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许多马来西亚人民将感到欣喜,因为他们会说马哈迪在内安法令下被扣是自吃苦果,尝受到他多年来对于许多爱国马来西亚公民所实施的“苦药”,使到他们在没有犯下任何罪刑下、只因为勇敢地道出不满而被无审讯扣留。
我是马哈迪手中的一个受害者,在1987年茅草行动下第2度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在49名被正式扣留在甘文丁的人士当中,我和林冠英是最后两个获得释放者。同时,林冠英也曾经被监禁在加影监狱长达1年,在出任民选国会议员12年后被取消国会议员资格,失去5年的公民和政治权利。
但是,如果马哈迪有终一天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我将会第一个高声和明确地提出谴责,因为利用内安法令下无审讯扣留任何人都是不对的,包括马哈迪。
如果马哈迪触犯任何刑事罪案,他应该被逮捕并在公开法庭受到指控,因为他有权获得公开审讯的机会,就如任何人一样,无论他是来自任何政党背景、团体或信仰,这是一项每个马来西亚公民都享有的基本人权。
现在的问题是阿都拉究竟采取什么行动,来拆除马来西亚是警察国的思维、架构和机制,如废除苛刻的法律,包括内安法令、出版及印刷法令、警察法令和官方机密法令,以便马哈迪政权下的警察国所带来的滥权事件不会再度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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