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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民主行动党活动

Friday, August 6, 2010

国政州务大臣不想州议会正常地进行

霹雳州2010年8月3日州议会主持人,Dato’ R. Ganesan 命令 Dato’ Seri Nizar Bin Jamaluddin 离开议会,这举动违反了律法议会的主要及基本目的, 同时也违反州议会的习俗及规则•
国政州务大臣,Dato’ Seri Zambry不想州议会正常地进行。


在一名反对党领袖,Dato’ Seri Nizar Bin Jamaluddin还未发表之前,媒体根本没有机会了解2010年8月3日州议会内所发生的事。这是因为州议会不允许媒体(除了倾向国政的媒体)进入州议会里,只把他们安置在一个有玻璃镜包围的场所。媒体根本就听不到任何州议会的议事录或会报,除非国政所委任的技术员将扩音器开启。

    Dato’ R. Ganesan 只规定反对党领袖,Dato’ Seri Nizar 只有15 分钟的时间发表。与此同时,其他议员也只有10分钟的时间发表。主持人也同时规定议会只有1天的时间。这引起了许多民联的议员及Dato’ Seri Nizar 的反抗与不满因这决定已藐视了律法议会。扩音器没有被启用是为了避免媒体听见任何的抗议。同时,议事录也没有记录民联议员们要求4到5天的议会。

    律法议会的主要目的是当任何一个法令或议案还未被批准时,每一位被投选的议员们有自由空间发表。每一位议员应有机会提出任何会影响选区的课题。州议会是让议员们自由发表他们想法及意见的地方。法律也因此保护议员让他们能自由发表,以避免议员们被控告。Dato’ Ganesan 的规定已违反了律法议会的基本目的。

    按照习俗,霹雳州州议会没有限制任何反对党领袖发表的时间。唯一的限制是议员们所发表的论点必须是与霹雳州州内的事件有关。

    在2004年,当我是一名反对党领袖的时候,国政的 Dato’ Seri DiRaja Tajol Rosli, 也是当时的州务大臣允许我发表长达3小时左右来提出许多影响霹雳州人民或州属的论点。

    2008年,民联成为州政府时,州务大臣 Dato’ Seri Nizar Bin Jamaluddin 也没限制当时的反对党领袖Dato’ Seri DiRaja Tajol Rosli长达2小时30分钟的发表时间。

因此,这是 Dato’ Seri Nizar 以及民联议员们的责任去反对及反抗Dato’ R. Ganesan 将发表时间限制于10至15 分钟,这根本就是荒谬的决定。

    如果民联议员们对这决定没有任何抗议,议员们将会违反他们的责任。因为人民期盼议员们能在议会内为他们争取福利及理论一些影响人民的课题。

    民联议员已呈上超越200道问题让国政政府回答。在1天内的1小时30分钟里,只有10道问题被回答。此决定显示了国政政府不想回答民联议员所呈上的问题。

    国政州务大臣,Dato’ Seri Zambry与他的行政议员必须愿意像首相与内阁一样接受质问。如果他们不愿意,他们应该递上辞呈,不应该继续享受人民所支付的津贴及高薪水。

    2010年8月3日的议会显示人民拒绝的国政州务大臣及他的行政议员以卑鄙的手段及有着法院的帮助下,根本不想要州议会正常地进行。

    与此同时,2010年8月3日议会内所发生的事明显证明了Dato’ Seri Zambry 和他的行政议员不想接受任何公开的辩论来揭发他们的丑闻及不善的管理。

2010年8月6日
 

                               
拿督倪可汉
木威区国会议员 及
实兆远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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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政州务大臣不想州议会正常地进行

10:36 AM Posted by DAP Perak 霹雳州民主行动党
霹雳州2010年8月3日州议会主持人,Dato’ R. Ganesan 命令 Dato’ Seri Nizar Bin Jamaluddin 离开议会,这举动违反了律法议会的主要及基本目的, 同时也违反州议会的习俗及规则•
国政州务大臣,Dato’ Seri Zambry不想州议会正常地进行。


在一名反对党领袖,Dato’ Seri Nizar Bin Jamaluddin还未发表之前,媒体根本没有机会了解2010年8月3日州议会内所发生的事。这是因为州议会不允许媒体(除了倾向国政的媒体)进入州议会里,只把他们安置在一个有玻璃镜包围的场所。媒体根本就听不到任何州议会的议事录或会报,除非国政所委任的技术员将扩音器开启。

    Dato’ R. Ganesan 只规定反对党领袖,Dato’ Seri Nizar 只有15 分钟的时间发表。与此同时,其他议员也只有10分钟的时间发表。主持人也同时规定议会只有1天的时间。这引起了许多民联的议员及Dato’ Seri Nizar 的反抗与不满因这决定已藐视了律法议会。扩音器没有被启用是为了避免媒体听见任何的抗议。同时,议事录也没有记录民联议员们要求4到5天的议会。

    律法议会的主要目的是当任何一个法令或议案还未被批准时,每一位被投选的议员们有自由空间发表。每一位议员应有机会提出任何会影响选区的课题。州议会是让议员们自由发表他们想法及意见的地方。法律也因此保护议员让他们能自由发表,以避免议员们被控告。Dato’ Ganesan 的规定已违反了律法议会的基本目的。

    按照习俗,霹雳州州议会没有限制任何反对党领袖发表的时间。唯一的限制是议员们所发表的论点必须是与霹雳州州内的事件有关。

    在2004年,当我是一名反对党领袖的时候,国政的 Dato’ Seri DiRaja Tajol Rosli, 也是当时的州务大臣允许我发表长达3小时左右来提出许多影响霹雳州人民或州属的论点。

    2008年,民联成为州政府时,州务大臣 Dato’ Seri Nizar Bin Jamaluddin 也没限制当时的反对党领袖Dato’ Seri DiRaja Tajol Rosli长达2小时30分钟的发表时间。

因此,这是 Dato’ Seri Nizar 以及民联议员们的责任去反对及反抗Dato’ R. Ganesan 将发表时间限制于10至15 分钟,这根本就是荒谬的决定。

    如果民联议员们对这决定没有任何抗议,议员们将会违反他们的责任。因为人民期盼议员们能在议会内为他们争取福利及理论一些影响人民的课题。

    民联议员已呈上超越200道问题让国政政府回答。在1天内的1小时30分钟里,只有10道问题被回答。此决定显示了国政政府不想回答民联议员所呈上的问题。

    国政州务大臣,Dato’ Seri Zambry与他的行政议员必须愿意像首相与内阁一样接受质问。如果他们不愿意,他们应该递上辞呈,不应该继续享受人民所支付的津贴及高薪水。

    2010年8月3日的议会显示人民拒绝的国政州务大臣及他的行政议员以卑鄙的手段及有着法院的帮助下,根本不想要州议会正常地进行。

    与此同时,2010年8月3日议会内所发生的事明显证明了Dato’ Seri Zambry 和他的行政议员不想接受任何公开的辩论来揭发他们的丑闻及不善的管理。

2010年8月6日
 

                               
拿督倪可汉
木威区国会议员 及
实兆远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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